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园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校园和平安校园建设,根据甘教国资函〔2022〕50号《关于做好2022—2024年度全省校方责任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为全校教职工投保校方责任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全员参保,包括在编教职员工、引进人才、外聘教授、外籍教师、临时工(编制内)。
二、责任范围
1.在被保险人的工作场所内从事被保险人的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2.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3.被保险人的教职员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4.被保险人的教职员工在由其统一组织的活动中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5.在从事被保险人的工作期间罹患职业病。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比例赔偿。
7.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学校为防止损害范围扩大,而支出的必要的施救费等合理费用支出。
8.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学校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合理的费用。
9.教职员工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其暂时丧失工作能力,学校用于聘用其他人员暂时接替该教职员工所花费的费用。
三、理赔服务
1、教职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应保留证据供相关部门查勘,并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报校工会办公室备案,由校工会向承保保险公司报案。
2、教职工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保留好相关票据及材料原件,未经承保保险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权利,学校工会将积极做好督促、检查、理赔和落实等相关工作。
3、教职工在收到承保保险公司赔款后,要及时向工会如实报告理赔情况,以便学校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上报赔款信息。
四、缴费和投保
每人每年人民币50元,由学校统一投保。
五、相关要求
1、校内各单位要做好教职工校方责任险相关文件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2、校内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校工会(纸质版与电子版必须保持一致,纸质版由本人核对信息并确认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电子版发送到QQ邮箱:1457788259@qq.com)。
3、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花名册表请在QQ师专教学服务群或陇师办公群共享文件中下载(注:本次报表一律使用excel电子表格填写)。
陇南师专工会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