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10 11:11:41 作者:陇南市卫计委 来源:原创 查看:1028 评论:0
陇卫计发〔2016〕74号
陇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转发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甘肃省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人口局、卫生局):
2016年4月1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省条例》)的决定,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我省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以下简称全面两孩政策)。4月29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卫指导发〔2016〕11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条例》和《甘肃省全面两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确保新政策在全市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把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作为当前卫生计生工作的重点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一票否决制,加快推进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和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整合,巩固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要充分发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的作用,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部门协作,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任务落实好、执行好。
二、加强政策宣传培训
切实抓好《省条例》和《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尽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各县区要精心策划、认真部署,将“全面两孩”政策的宣传作为今年的重点宣传任务,积极协调宣传、新闻等部门和单位,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突出宣传“全面两孩”政策及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着眼长远、统筹规划,融入日常服务和管理之中,持续、长期开展。要切实加强正面引导,既要防止基层干部出现懈怠心理,疏于管理,造成区域性的生育反弹,又要防止部分群众产生全面放松生育政策的预期,为新政策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切实加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使卫生计生系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村(社)专干全面掌握政策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时间、条件,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的对象及程序,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奖励扶助政策、技术服务政策、违法处理政策的衔接等关键问题,进一步提升计生服务管理能力,妥善解决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促进全面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
三、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维护良好生育秩序。注重改善人口结构,切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妥善解决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精神慰藉等问题。加强对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产儿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人员设备的配备,着力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避孕节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能力。做好对有意愿生育妇女的优生指导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有效防范孕育分娩面临的安全风险。精心组织实施孕产妇基本服务项目,深入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程,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做好新旧政策衔接
凡是《实施细则》已明确的要求,要严格落实;凡是《实施细则》中没有明确停止适用的,《省条例》中有规定、对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有利的条款,要本着依法行政的原则继续执行,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一是严格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申请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明确办理时限,继续落实首接责任制和特殊情况承诺制,要尽快清理生育证与户籍挂钩的相关文件和规定,不得有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婴儿上户、入学的政策,同时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工作。二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救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二女户节育奖励等政策的衔接。在六月底前开展一次计划生育家庭清理核查,对已经生育了二孩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虚假二女结扎户予以剔除,对“两户”名单进行确认备案。三是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允许育龄妇女自主选择节约措施,不得强制放环、结扎或流引产,对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提倡使用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不再要求开展强制性环孕情服务,对自愿接受环孕情服务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提供免费服务,不得以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环孕情服务为由限制办理生育证、上户。四是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违法生育的,严格按照原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变。
五、认真抓好风险防控
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开展全员人口信息清理核查,完善人口信息采集制度,提高人口基础信息库和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做好人口形势研究分析,科学判断人口变动趋势,及时进行跟踪评估和监测预警。积极与公安、民政、教育、统计、妇幼部门沟通协调,准确掌握新生儿入户、婚姻登记、儿童参加社会保障、入学等情况,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全面推进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工作,建立出生人口实名登记月报告制度。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矛盾排查和信息沟通,及时掌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违法生育受处理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动向,制定应急预案,扎实开展疏导和维稳工作,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确保政策平稳实施,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附件:1.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2.《甘肃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细则》
3.生育登记表
4.生育登记承诺书
5.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6.再生育申请承诺书
陇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