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学院、处(室):
近年来,随着我校的发展,教职工队伍逐渐壮大,亟需作为“职工之家” 的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凝聚职工正能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了规范和加强组织管理,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经工会执行委员会讨论研究,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学校工会决定,利用10月19日至23日五天时间,在学校各学院、处(室)展开工会会员身份重新确认登记和足额缴纳会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中国工会坚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担团结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我校工会是全国总工会体系中的基层工会,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以“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为己任,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为职责,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工人运动时代主题,紧紧围绕学校发展中心,教育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为学校改革发展发挥“主力军”、“主人翁”作用,做出无愧时代和工会组织的重要贡献。
二、我校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我校工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工会提供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互助保障、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二)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等。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
3、遵守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会员有关条款规定,我校职工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变动,凭会员证明接转。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当视为自动退会。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讨论,提出意见,由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研究决定,报学校党委会审批,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三、加入工会会员的资格和程序
(一)加入会员资格
凡经我校人事部门审批、认定或同意,与我校建立劳动关系,从入职我校所属的诸如机关处(室)、学院、食堂、门卫、学生公寓等工作岗位当月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包括农民工和外籍人员,只要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自愿加入工会为会员。
(二)加入会员程序
我校工会加入会员每半年受理申请、审批一次,上半年在元月上旬,下半年在7月上旬办理,其余时间不予受理。在此受理申请时间节点前,学校各处室、学院要向新入职职工告知提醒。凡符合加入我校工会会员资格的职工,按下列程序申请加入。
申请人填写《陇南师范专科学校工会会员登记表》,向学校工会提出申请;
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实加入会员资格,加注“情况属实,具备入会资格,同意推荐”意见,或加注否决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各处室、学院确定专人收集申请,集中报送学校工会。
学校工会会员资格审查专门工作委员会组织审查,审查结果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发放会员证。
工会建档立卡,将会员信息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档存入会员个人档案。
四、工会经费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
(一)收入来源:主要四个方面:
1、会费收入。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学校工会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学校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3、上级工会补助收入。学校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学校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
(二)支出用途
我校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工会经费支出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职工活动支出包括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职工集体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品支出等。
五、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和方式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我校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学校工会缴纳会费。原则上每半年缴纳一次,由会员自愿向所在单位指定专人缴纳,填写缴纳记录,集中上缴工会经费专户。如会员本人自愿,可委托财务部门代扣缴纳,但要补写缴纳记录。
六、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工会会员登记和会费缴纳是规范工会运行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事关全校职工切身政治、经济和文化现实利益,工作量大、环节多、时间紧、责任重、要求高,各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确定专人负责;要召开动员会,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充分保障职工对学校工会政策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要集中人力和时间,在10月21日中午完成申请和登记表核报工作,10月22日完成会费缴纳工作;要将工作做细做实,坚持入会自愿原则,21日中午未提交入会申请和登记表者、23日中午未缴纳会费的,视为该职工自愿放弃入会机会。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
2020年10月19日